
原标题:终身禁考公务员,儋州一青年拒服兵役成果严峻
9日
记者从儋州市征兵办得悉
儋州青年张某康因拒服兵役被惩办
(图片来历于网络)
儋州市那大镇男子张某康,作为大学生,本应发挥专业优势,在国防和戎行现代化建设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但因个人原因拒服兵役,糟蹋国家资源和社会资源,性质恶劣,影响极坏。
据了解,张某康到部队后怕苦怕累思维严峻,难以习惯部队处理,遂发生不肯安心在部队执役的思维,经部队干部、主干耐性教育,仍表明要归队。10月16日,儋州市征兵办派人带专武干部及家长到部队对张某康进行教育转化工作,奉告拒服兵役所面对的赏罚,耐性教育其安心执役,但均没有作用,张仍坚持归队,并自愿承当全部法令成果。11月25日,张某康地点部队对其作出开除处理决议。
决议对张某康作以下惩办
一、归入实行国防责任严峻失期主体名单施行联合惩戒,终身记录在案。两年内约束出国(境)、购买不动产、乘坐飞机、乘坐远程火车和轿车,供给借款、稳妥等服务。
二、终身不得选用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处理的工作人员,政府机关及企业不得选用暂时工作人员。
三、处理落户手续时在户籍信息系统“兵役情况”栏注明为“拒服兵役”。
四、两年内不得升(复)学,撤销其当年报考高、中等院校和复学(读)资历。
五、撤销其责任兵优待。
六、处以入伍地当年责任兵家庭优待金两倍罚款28000元;补偿体检政审费、差旅费、生活费、被装费等相关费用26000元;共54000元。
七、两年内不予处理经商手续。
八、拒服兵役行为及惩办成果经过政府网、电视台、报刊、微信大众号、显示屏等媒体向社会通报。
来历:南国都市报
记者:梁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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