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26日,永平一女子在驾考科目一时用“高科技”电子设备做弊,被民警识破,成果被撤销考试资历,并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当天14时08分,永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正在进行科目一考试,监考民警发现参阅学员吴某某(女),在考试时神色严重,举动奇怪,便私自查询,发现她用无线电设备做弊。民警当即停止了该学员的考试。
查询得知,吴某某忧虑自己无法完结科目一考试,便找了个懂电子设备的朋友帮助,考前朋友给她戴上了电子设备,使用电子设备做弊,妄图蒙混过关,不料被识破。
据了解,该考生此次考试资历被撤销,且一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来历:永平警方
修改:张雨馨
审阅:周健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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