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胡欣红
(作者胡欣红,荔枝新闻特约评论员,衢州市前史名师;本文系荔枝新闻客户端、荔枝网独家约稿,转载请注明出处。)
近来,微博上一位百万粉丝的育儿博主“粥悦悦”引发了热议。由于自己6岁的女儿没有完结“学习使命”,依照之前的约好,全家其他人开车去了珠海长隆玩耍,唯一把女儿一个人留在了广州的家里 。
缺少惩戒的教育是缺钙的教育。孩子没有完结“学习使命”,爸爸妈妈给予必定的赏罚,是家长教育的应有之义。可是,“赏罚6岁女儿独自留家里至深夜”的做法,却令人不敢苟同。
值得一提的是,这样的“奇葩”育儿手法,绝非个例。就在一个月前的一天,清晨5时左右,铁路公安上海所接到旅客110报警,称车站广场上有一个仅穿了件夹克的男孩,独自跪在地上乞讨,周围还有书包。民警问询之下才得知,这名10岁男孩由于不写作业,被爸爸扔在火车站“一边乞讨一边反思”。
两起事情,尽管细节上有所收支,但性质千篇一律,一个是“狼爸”,一个是“虎妈”。吓唬一下孩子,很多人嘴上都说过,但鲜有付诸实践的。“我认为小时候我爸妈仅仅吓吓我,没想到真有家长干了”“遇到这样的亲妈也是无语了”……网友的慨叹,颇具代表性。这种教育方法,危险重重。
首要,从安全视点考虑,即便真的要如此赏罚,也有必要确保孩子在自己的视野范围内,一旦真的有情况能够立马给予帮助。6岁的孩子独自留在家中,很难幻想会呈现什么情况,长途监控底子就不顶事。特别令人忧虑的是,孩子一旦想不开,一气之下做出过激行为,这样的职责该由谁承当?这样的结果谁承当得起?
其次,如此育儿的作用值得置疑。在微博里,“粥悦悦”不无满意地夸耀这次“教育”的作用——第二天,这孩子就顺畅地按要求完结了学习使命,杀鸡儆猴,还顺带教育了另两个娃。殊不知这样的教育即便有“作用”,也仅仅一时的,给孩子带来的心灵伤口,却很可能是一辈子的。“激动是魔鬼”,过激做法往往是以对孩子的损伤为价值的。
一个由于固执被爸爸妈妈“抛下”过的网友,就不无慨叹地言传身教:我五六岁由于买不到想买的玩具发脾气被我妈扔在公交车站过,一个小时后被我奶奶接走,到现在我还会做被妈妈扔掉的噩梦。即便我妈就在近邻房间我依然会有一种妈妈不见了的紧张感,但我妈对此一窍不通,所以你不是孩子你底子无法感受到孩子心里的改变。
其三,透过这一令人哭笑不得的“闹剧”,咱们更应该看到当下家长教育所存在的严峻问题。《未成年人维护法》第十条明确规定,“制止对未成年人施行家庭暴力,制止优待、遗弃未成年人。”从法令视点来看,监护人让未成年的孩子脱离自己的维护之外,现已涉嫌违法。
龙生九子,各不相同。教育孩子当然因人因事而异,但有必要遵从法令的底线。毫不客气地说,“赏罚6岁女儿独自留家里至深夜”,其所秉承的依然是以往想打就打、想骂就骂的“棍棒教育”思想。在这样的思想下,孩子便是爸爸妈妈的“私产”,看似为了孩子好,实则是自私。
可怜天下爸爸妈妈心。但在倡议儿童权力的当今年代,孩子不是想怎样教育就能够怎样教育的。为了孩子好,有必要建立在合法的前提下。“虎妈”和“狼爸”当然都是亲爹亲妈,但即便如此,也不能随意跨越鸿沟,“不合法”闯入孩子的国际。




